进入程度 进入程度随便进入:辄入 擅自进入:擅入 辄入 无凭证而擅自进入:阑入 未经允许而径直进入:排闼直入 仰首挺胸地径直进入:昂然直入 昂然而入 突然直入:闯 突入 突然直入门内:闯门 突然进入的样子:闯然 突破进入:突进 深深地进入:洞入 深入 深入偏僻之地:穷深 逼迫使进入:逼进 驱赶进入:驱纳 错误地进入:误入(~歧途) 用力往里面去:挨(~身而入) 挤进 用杠子将门户抵牢,使人难以进入:枨门柱户 一下子全部挤进来:一拥而入 一拥而进 ☚ 进入 出去 ☛
掺杂 掺杂羼(羼杂;混羼) 搀搭 夹杂 掺杂进去:阑入 夹杂其中:杂厕其间 把不同的东西掺混在一起:羼和 把假的、差的掺在真的、好的里:掺假 搀假 真的里头搀假的:作假 混合搀杂:浑杂 ☚ 混合 混杂1 ☛ 阑入lán rù擅自进入。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:“相强劾系倡,~~殿门,奏状。” 阑入中国封建时代无官发通行凭证擅自入皇宫的犯罪行为。汉代把威胁皇室安全的“阑入宫掖”视为严重犯罪。据《汉书·成帝纪》,阑入尚上掖门条应劭注曰:“无符籍妄入宫曰阑”。凡私入宫门无凭证的,汉代罚为城旦,私闯皇帝办公大殿的一律处以死刑。经三国两晋南北朝到唐,阑入罪规定得更加详尽严格。《唐律疏议·卫禁律》事涉阑入罪的,多达十几条,皇宫的安全保卫有了明显加强。按唐律规定:阑入太庙、山陵兆域门者,判处二年徒刑。阑入宫门与殿门者,徒二年——二年半。闯入皇帝办公大殿者,处绞刑;持杖入皇帝住所者,处斩刑。甚至皇宫守卫人员“未著门籍而入”或值宿已毕而“辄入者”,都依阑入罪减五等处罚。宋元明清等后世王朝相继承袭唐律传统,但规定愈益严密具体。明、清两代改阑入为“擅入”。《大清律·兵律·宫卫》规定:出入皇宫者,都应以门籍为凭。经宫卫人员点检、著籍、查相貌,方可进出。凡擅入紫禁城午门、东华、西华、神武门及禁苑者各杖一百,擅入宫殿门杖六十徒一年,擅入御膳所及御在所者绞。凡内务府雇用工匠,凭发给关牌入内做工,由指定门出入,若冒名顶替或应出不出者,判处杖一百至绞刑。宫内宿卫凭门籍出入皇宫,应出不出或无门籍夜入者,判处杖八十至杖一百;无门籍夜持杖入殿门者,按擅入罪处绞刑。阑入罪的形成与变化,反映了封建皇权统治日益强化的发展进程。 |